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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作者:蓬溪教育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29 更新时间:200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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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教办〔2009〕28号
关于转发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组,县特校:
现将《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蓬府办函〔2009〕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蓬府办函〔2009〕137号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122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09-2010年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适龄人群流感疫苗接种率达到85%以上,降低全球流感对我县的影响,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季节性流感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6月龄以上者均可接种流感疫苗。医务人员、孕妇、65岁以上的老人、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为重点接种人群。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2009年8月26日—9月10日,宣传、培训动员阶段;
(二)2009年9月11日—9月20日,全县医务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县普通市民接种阶段;
(三)2009年9月21日—30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接种阶段;
(四)2009年10月1日—10日,资料汇总上报阶段。
接种地点:全县各级预防接种门诊及临时接种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抽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接种点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严防出现接种事故。
三、收费标准
根据川价药公示〔2008〕第5686号的规定,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成人型收费标准为78元/剂次,注射费2元,共计80元/剂次;川价药公示〔2008〕第5793号的规定,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儿童收费标准为44元/剂次,注射费2元,共计46元/剂次。但本着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原则,此次接种优惠价为:成人型70元/剂次;儿童型45元/剂次。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与接种,提高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率。
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接种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接种,防止流感疫情在学校暴发流行。
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强季节性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免费制作专栏、专题节目等。
县卫生局要制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的技术方案,并切实做好组织和接种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各自辖区人群的接种组织工作。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乡镇、各部门和重点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重视、组织发动不力、效果差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因预防工作不落实而引起流感暴发疫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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