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教办〔2009〕27号 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和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组,县特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教体艺厅函〔2009〕4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