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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蓬溪县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蓬溪教育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56 更新时间:200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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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教发〔2009〕77号
关于印发《蓬溪县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组,中职校,县特校: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传播,规范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科学处置疫情,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扩散和蔓延,县教育局根据《遂宁市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遂教办〔2009〕82号)和《蓬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了《蓬溪县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县教育局职教体艺股,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蓬溪县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预案(试行)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传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规范防控和处置疫情,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儿童)健康造成危害,保障学生(儿童)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依据。
《遂宁市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预案(试行)》,《蓬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工作原则。
甲型H1N1流感处置工作要坚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依法防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群防群控,分级负责,与卫生部门密切联系,学校一把手负责;综合治理,加强宣传,学校与家长密切配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4.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蓬溪县教育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县教育局依照职责和《蓬溪县教育局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规定,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县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职教体艺股,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制订符合本地本校实际又易于操作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2.各校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每天下午4点以前要设专人向县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防控信息和疫情信息。各校要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县教育局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3.县教育局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定点联系督查制度。县教育局的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定点联系学校见附件。
三、疫情防控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建立和执行每天晨检、午检制度,有住校生的学校还要执行晚检制度。对学生进行晨午检必须在校门外进行,主要方法使用询查、用体温计或红外仪测试学生体温。对有发热症状或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乏力、腰痛、呕吐、腹泻)的学生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向卫生医疗机构联系或送当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并于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控部门报告。由学校护送学生去发热门诊的,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不得搭乘公共汽车以防止疫情扩散。护送车辆、人员未经医学处理,不得擅自返回学校。
2.学校在本校有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对个别特殊情况应本着“非必须,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活动,并做好相关的防控方案和采取稳妥的措施。
3.各级各类学校每天要开展一次校园卫生清扫活动,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寝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学生食堂等学生高度集中的场所干燥和通风透气,每周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切实做好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确保学校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4.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一是要定期举办讲座;二是要把防甲型H1N1流感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内容;三是要每月更换一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健康教育专栏,着力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加强学生的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未经检查的不许擅自进入学校。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了解疫情信息,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紧密配合,资源整合,行动一致,实现联防联控。
7.各级各类学校要教育学生尽量不要与疫区来的人员接触,远离疫区确珍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
四、疑似病例应急处置
1.若某校某班级发生有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当场任课教师与学生同到学校设定的隔离区,等候医学观察处置。其所在班级学生在教室内原位休息,学校其它人员不得到该班内活动,学校领导或班主任在教室外对学生进行相关安排,稳定人心。
2.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保持校内人员不流动,卫生部门提出意见后,方可安排校内各类人员有序流动。
五、疫情处置
1.若某校学生一经被卫生部门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除病人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住院治疗外,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应按卫生部门安排自觉实施医学隔离观察,不得擅自在校内走动。学校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和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截断疫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经请示县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采取停课等措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放假安排学校人员离校。
2.学校要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人留居场所以及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的消毒处置工作。
3.对师生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共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师生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恐慌。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把防控学校甲流工作放在当前学校工作的首要地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2.加强宣传,正确舆论导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广泛的疾病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所有学校都要开展给家长一封公开信的活动,动员和引导社会家长共同参与关心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现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目标,同时要给教师、学生、家长讲清楚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的流行性感冒疾病。总之既要积极防控,又要掌握控适度,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3.做好疫情处置的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购买必须的且能满足应急使用的多层口罩、体温测试仪、消毒药液、清洁剂等卫生用具及治疗流感药物。同时,各学校应提前设置疑似病例留观隔离室。
4.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疫情处置的交通预案,确保病员输送的快速安全。
5.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甲型H1N1流感防控、疫情处置的专项经费,并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附则
1.本预案由蓬溪县教育局制定、发布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2.各级各类学校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制定甲型H1N1流感处置预案。
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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